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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交易所規定給經紀人的手續費計算方法如下:總手續費等于基本手續費加上交易中的每股價格和股數有關的附加手續費。如果交易金額少于1000元,則基本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8.4%;如果交易金額在1000元到10000元之間,則基本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5%,再加上34元;如果交易金額超過10000元,則基本手續費為交易金額的4%加上134元。每股售價低于14元時,附加手續費為基本手續費的5%,除非買進賣出的股數不是100的倍數,在這種情況下附加手續費為基本手續費的9%。當每股售價在14元到25元之間時,附加和手續費為基本手續費的2%,除非交易的股數不是100的倍數,在這種情況下附加手續費為基本手續費的6%。當每股售價超過25元時,如果交易的股數零散(即,不是100的倍數),則附加手續費為基本手續費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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